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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不文明行为 严格执法立竿见影(图)

时间:2019-06-10 10:32:49   来源:每日新报

[导读]天津广播电视台《百姓问政》文字实录 治理不文明行为 严格执法立竿见影(图) 信华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填补了城市管理当中在执法上的许多空白,但是在现实的管理当中,一些不文明的现象依然存在。

今年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在法治框架内提高不文明行为的违法成本。如今,该《条例》已经实施一个月的时间了,静海区不文明行为有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呢?

寿衣店卖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73条提到,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三倍的罚款。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独流镇新开路上有好几家寿衣店,其中一家招牌上的经营范围写着扎彩的字样,寿衣店老板说:“都是手工的,一套送路用的都在仓库搁着。”在寿衣店老板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仓库,看到里面放着扎好的纸牛纸马等丧葬用品。老板告诉记者:”这边还没下通知,没人管这事。”

随后记者来到了属地独流镇政府,找到了负责民政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牛、冰箱彩电应该都允许。只要下边不举报,我们就不下去人,摆牛摆马你都随便。”

记者:周镇长,像扎牛扎彩电在我们这都允许。您怎么看他说的这句话?

静海区独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周晖:《条例》出台之后,对这种扎彩的行为,我们应该严格管控,绝对不允许出现。作为镇长,我要负主要责任。《条例》实施之后,虽然做了一些培训工作,但是培训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到位,还需要我们继续加强,尤其我们的工作人员,更要严格地去落实《条例》。对于工作人员这样的回答,我回去马上调查,核实之后严肃问责,严肃处理。

记者:民政局的周局长,这样的问题我们之前发现到注意到了吗?

静海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周士华:应该说是我们民政部门工作不深入不彻底,《条例》的宣传教育引导还不到位,也反映出我们民政部门对殡葬用品销售点,检查监管整治得还不到位。下一步,我们将抽调精干的队伍对全区的殡葬销售点进行排查,从源头上抓起,特别是对制造、销售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殡葬用品,会同市场监管局,将进行严厉的整治。该罚没的罚没,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

记者:之前我们有过这样的联合行动吗?

周士华:之前应该有,但是不多,的确存在这种惯性思维,惯性做法。对殡葬和祭扫的不文明行为,应该说重视不够,治理不够。对治理上有一种形式化不彻底的问题。

记者:您觉得这个事儿您怎么看?您的部门有责任吗?

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玉恩:应当说是有责任的。我们身上也存在着对于过去的民俗一些个习惯,我们也是认为是一个老的传统了,所以在监管执法上我们有不到位的地方。通过《条例》的贯彻实施,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还有许多要开展的地方。比如说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同时也会加大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对基层检查执法,比如发现一起我们查扣一起,处罚一起。这项工作还有许多要做的地方。

记者:金区长,您觉得我们的干部的意识到位了吗?

静海区委副书记、区长金汇江:我作为区长来讲,一是有责任,二是很惭愧。我也决心变压力为动力,把这种像农村丧葬陋习,作为攻坚战来打。我们向这种陋习宣战,一是加强宣传,加强教育,加强引导。在农村推行这种红白理事会的做法,倡导移风易俗。第二作为我们政府部门来讲,应该加大落实《条例》的力度。乡镇也好,民政部门也好,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对一些违反《条例》的行为,见一起罚一起,并且加大曝光的力度。对于销售制作使用环节,全链条的进行执法,该取缔的取缔,该没收的没收。实行顶格处罚,坚决铲除我们在农村这种根深蒂固的这种陋习。

赶大集占路

每逢农历一和六的日子,在静海镇就会有大集。早上8点,两公里长的联盟大街上摆满了摊位,卖的都是生活日用品水果蔬菜等,由于道路两边都是居民楼,进出的车辆多,很快这条路就被堵得水泄不通。不仅如此,记者还发现,有些地方集市一散,会留下遍地的垃圾。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9条提到,在道路楼道等公用部位堆放物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处以罚款并责令清除,记者来到了属地静海镇综合执法大队。但是工作人员表示:“集市不属于占路经营,我每天接到举报都有,但是现在真解决不了。”

记者:我们之前有没有下过这样的整改的通知单?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张凤军:应该是没有下过,因为大集是逢一和六,静海镇大集不是固定的,属于流动的隐患,这方面我们确实是也存在着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下一步我们同当地的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和交警部门进行联合的检查,确实做到消防通道的畅通。

记者:镇里的工作人员说这种事我们解决不了,您怎么看这样的说法?

静海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宝红:城管执法工作还存在着盲区盲点和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基层的执法工作人员认识不高,存在着畏难怵头、回避问题的这种现象。但是大集问题也是农业区县的民俗民风多次治理多次反弹,也反映从我们工作不到位,我们也有这种信心和决心,回去以后立即整改,加大执法,这种力度。

记者:接下来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吗?

陈宝红:短期内就是集中整治,还路于民,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治本之策,要从根上给它迁移或者取缔。

记者:杨镇长,集市已经存在几十年的时间了,但是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它的一些弊端也显现了出来,我们作为乡镇一级的政府负有牵头的责任。

静海区静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贵明:我们对集市的这种情况,多次进行研究,确实是存在交通拥挤等问题。我们现在也正在对集市的问题进行研究,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重新选址,争取把这个事情解决了,让老百姓出行交通能够便捷。

记者:金区长,静海大集存在几十年的时间,有一定的历史的原因,但是包括像正在实施的《条例》或者之前的法律法规,好像都被束之高阁成为一纸空文了,这是不是说明我们在硬性制度和引导上还需要下更大的功夫?

金汇江:我们一些职能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对于潜在性的隐患,认识的比较麻木。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虽几经研究,但是议而无果,得过且过,也反映出我们的职能部门,我们的干部在担当作为,在懒政方面存在的实实在在的一些问题。我作为区长,对这个问题还是责无旁贷的。各部门实行吹哨,进行联合执法,加大执法的力度,要立竿见影,立即见效。第二点就是商务委牵头,会同规划尽快拿出可行性的选址意见,报区政府研究,争取在短时间之内,把这个问题解决,给老百姓一个答复。以解决静海镇大集为突破口,举一反三,对全区18个乡镇的农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彻底解决占路经营的问题。

广场舞扰民

晚上8点半,静海区人民政府对面的广场上格外热闹,扭秧歌、二人转、网络直播,六七支队伍几乎把广场都占满了。大的音响器材,在广场上随处可见,音乐声此起彼伏,而紧邻广场的就是清华瑞鑫、清华瑞景小区,记者走访了周边几户居民,发现最西侧居民家的客厅厨房和卧室都是对着广场的。记者在居民楼外用分贝测试仪进行测试,数值都超过了100,按照《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以居住为主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100的分贝值显然已经构成扰民。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58条提到,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屡教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随后记者来到了公安静海分局新区派出所。民警表示:“有时候他一看我们停车,就把音关小了,当时对他说服教育,扰民这块咱没法罚人家。”

记者:《条例》实施这一段时间以来,面对群众的举报我们有没有罚过?

公安静海分局新区派出所副所长 程明:在执行的广场舞扰民的警情过程中,我们也接到过很多报警,但是都是以劝为主,我们应该以后要依照《条例》严格地去执法。

记者:这个问题不是两三天的时间了,暴露出我们一些什么样的工作作风问题。

公安静海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汝华:存在一个不作为或者慢作为的问题,也是我们分局党委在宣传教育民警严格执法上可能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在这一点我也在这做一下检讨。

记者:《条例》有了,我们手中有执法的依据工具了,接下来我们准备怎么办?

杨贵明:对于这种扰民的现象,工作人员制定措施第一时间到位,特别是在重要的时间节点进行劝阻宣传。第二,充分发挥我们静海镇志愿者的工作能力,把他们利用起来,也到现场进行宣传贯彻落实。

记者:金区长,从广场舞噪音扰民这件事上,您觉得《条例》在静海的落实,我们的基层执法还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金汇江:通过今天《百姓问政》节目以后,对我触动是很大的。我们首先从政府角度来讲,提高认识,要党员干部带头做表率,从我区长做起,从我们区级领导、乡镇委局村级干部做起,给群众带个好头,影响感染群众,来践行咱们《条例》的执行。增强执法队伍的责任心跟执法能力,形成全社会对执法队伍的一种监督。我认为这是重中之重的,同时我们也向《百姓问政》节目组进行学习,我们也要建立一套暗访机制,加大曝光力度,形成一种全社会的监督氛围,这是我们今后立刻要做的。 文字整理 新报记者 信华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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