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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课堂|环责险试行多年难升温,桎梏重重难走“强制”路

时间:2019-06-14 08:34:20   来源:hexun.com

[导读]近日,蓝鲸保险注意到,有企业披露收到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补助等情况。事实上,环境污染以及相关风险保障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环责险也在政策加持下逐步推进。业内人士向蓝鲸保险介绍,目前,环责险主要以保障突发意外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为主,投保企业多属环境污染风险较高的行业。事实上,近年来,对于环责险鼓励甚至“强制”推进的区域性法规频频出台。

近日,蓝鲸保险注意到,有企业披露收到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补助等情况。事实上,环境污染以及相关风险保障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环责险也在政策加持下逐步推进。业内人士向蓝鲸保险介绍,目前,环责险主要以保障突发意外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为主,投保企业多属环境污染风险较高的行业。

事实上,近年来,对于环责险鼓励甚至“强制”推进的区域性法规频频出台。但保险行业内部却普遍认为,环责险发展相对滞缓,一方面是因成本压力导致企业投保意愿不强,另一方面基于环境污染责任界定的专业性较高,以及产品的小众性,导致险企缺乏承保动力。基于此,专家与业内人士均表示,环责险的发展,还需要政府进一步在政策方面对制度设计和技术标准进行细化,同时通过补助“驰援”。

环责险试点推行“拾阶而上”,多年试点后各地规章频落子

近日,A股上市公司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股份(002284)”,002284.SZ)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财政补助的公告》,对在2019年1月至5月收到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进行披露。在亚太股份披露的具体事项中,蓝鲸保险注意到,其子公司安吉亚太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获取一笔“重点行业环境管理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补助”,补助金额为1.51万元,补助金额与收益情况挂钩。

事实上,近几年,环责险始终未脱离公众视线。据蓝鲸保险了解,环责险主要针对于因企业造成的污染事故对第三者产生的损害进行承保,即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得到及时给付。

国外的环境污染责任险迅速发展于二战后,在中国,伴随着经济增长与国民环保意识的提升,环境污染责任险逐步发展。早在1983年发布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曾对油污损害强制责任保险及海洋石油勘探责任保险提出规定,要求相关方需“具有有关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环责险在国内初显端倪。

2007年,《关于环责险的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要求各地在危险化学品行业开展试点工作。随后,上海、湖南、湖北等地推进试点工作,以石油化工等企业为主要推进对象,保险产品落地初显成效,平安产险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华泰财险推出场所污染责任保险、人保财险的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产品陆续推出,试点起步。

基于6年试点经验,2013年,环保部、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点推出后,投保率明显提升,然而根据环保部信息,因企业投保意愿有限,续保率偏低,后续发力不足。

2017年,原保监会出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承保与投保细则、风险评估与排查以及赔偿等情况提出具体要求。虽然征求意见稿暂未形成最终文件,但各地已逐步开始规章落地。

仅以今年以来的动作举例,2019年1月,贵州省出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对风险评估程序、体系及方法进行明确;2019年3月,《山东省实施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施行,从试点向全面推行阶段推进,同时从企业自愿转变为要求高风险企业强制投保,其余企业自愿投保模式。

政策推进下,近年来,部分地区陆续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相关业务,据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责任险高级核保人齐欣介绍,主要是以保障突发意外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为主,投保企业多属于环境污染风险较高的行业,例如重金属业、电池制造业、危化行业、危险废物处理业等。

政策助澜却仍多临难关,企业投保、险企承保需“动力”

“环责险的推出,不仅能够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同时能够通过市场化费率机制,将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化,同时引导企业进行环境污染风险管理,提高监管效率,最终实现优化环境的最终目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分析道。

政策连续推动,给环责险的推行添薪,但从当前的投保情况来说,仍有较大差距,环境污染的切实问题,仍以“政府埋单”为主。蓝鲸保险采访多家企业及保险公司得知,“环责险仍是小众,正处于起步阶段”。

桎梏何在?首先,从企业角度考量,对于包括环责险在内的责任险,进行“强制”施行是普遍呼声。然而,某保险公司责任险事业部负责人分析称,即便施行强制,也需要先解决产品政策性与商业性定位模糊的问题。“强制类保险,政策性应大于商业性,但近几年试点的产品主要为商业化产品,‘强制性’相关的法规,多由环保部门推行,不具备‘强制’管控权力,因此对企业的约束力不足”。

然而,保险的作用是承担风险,最终目的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一味的强制也未必能够实现本来的目的。“对于投保企业而言,即便被强制投保了环责险,当形成污染损害时,险企需要环保部门出具事故鉴定文件进行理赔,因为怕环保部门问责,部分企业会选择放弃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一位环保业内人士向蓝鲸保险表示称。

“责任类保险的‘强制性’施行,要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状态来推进”,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向蓝鲸保险分析道,“对于当前企业来说,强制推进责任险,会造成成本的增加,各方应该思考如何进行平衡,如加强政府对企业的保险补助等”。

另一方面,郝演苏直言称,“政府、社会都在发力推动,但险企整体呈现举步不前的状态”。郝演苏向蓝鲸保险进一步分析道,“在保险产品中,环境污染导致的第三方损害难以明确界定,需要有污染致病的医疗依据,即污染源与至损的直接关联,而这只有在污染极为严重的地区便于明确,涉及诸多专业问题,这给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查勘验损、理赔等方面均造成了阻碍”。

“当前环境下,专业性保险公司发展情况不如综合性保险公司,险企更愿意推进简单的保险产品来扩大业务规模”,在郝演苏看来,“环责险具有发展前景,但因为相对复杂,短期内难以产生利润;此外,当前环责险的小众化也与保险产品的大数法则相违背,导致险企积极性不高”。

在此背景下,已经连续多年推进试点的环责险仍面临不少难关,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如不尽快推进试点和全面铺陈,此前非强制保险试点的周期或会延长,成效走上“回头路”。那么,问题如何优化?

“中国环责险未来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仍要依托于政策环境的支持,这也是国内多数责任保险发展的必要条件”,齐欣从险企角度提出,“由于保障责任扩大,风险控制复杂度的提高,或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更为成熟、可行的风险控制体系,必要时政府部门还可以为险企及投保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补贴和相关政策扶持,保证项目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宋清辉同时指出,“虽然目前有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但仍不足以支持该险种在我国的全面推广,在具体的制度设计和技术标准上还有待完善”。

综上来看,企业投保、险企承保的动力,还需要政府进一步“驰援”。郝演苏提出,“环责险的发展,要政策与实际贴合,实事求是,确实还需要一个发展的过程”。(蓝鲸保险 石雨 shiyu@lanjinger.com)

编辑:zmh

关键字:保险责险污染环境企业责任强制试点投保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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