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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构建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域协同机制

时间:2019-11-14 08:19:2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

[导读]沪苏浙皖司法厅(局)构建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域协同机制座谈会。

沪苏浙皖司法厅(局)构建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域协同机制座谈会。浙江司法厅 供图

中新网嘉兴11月13日电(郭其钰 孙妮亚)13日在浙江嘉善举办的沪苏浙皖司法厅(局)构建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域协同机制座谈会上,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共同发布《进一步优化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言》,并签署《沪苏浙皖司法厅(局)2019-2020轮值年度区域合作重点项目》,旨在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入手,构建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域协同机制。

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司法局共同签署协议。浙江司法厅 供图

其中三省一市2019-2020轮值年度区域合作重点项目包括联合组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联合举办“法治长三角”系列论坛活动之基层依法治理论坛,联合建设长三角律师信息查询平台以及联合组建“长三角法治专家智库”等,上述项目目标在2020年底前完成。

浙江省副省长王双全在会上阐述了长三角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内涵。他表示长三角一体化要加快推进制度供给、行政执法建设、政法信息数据资源、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一体化。如统一行政执法标准,搭建行政执法合作平台,建立“信息互通、矛盾共管、人员联控、事件同处”的跨区域风险防控协作机制,将提升长三角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共同签署协议。浙江司法厅 供图

当日会上还提出以上海青浦区、浙江嘉善县、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三地作为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率先实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战略。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三地司法局共同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司法行政普法与依法治理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联合调解机制建设合作协议》。

上述协议重在“共建共享”,如上海青浦区、浙江嘉善县、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共同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三地的跨区域纠纷,三地共建一个接边联调专家库,并实现专家库人员共享。此外三地还将加强矛盾信息、数据信息、案例发布等信息共享。(完

编辑:zmh

关键字:营商苏浙皖长三角法治化建设区域环境机制11月13日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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