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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隔夜酒” 以为酒醒却被罚

时间:2019-11-14 09:24:34   来源:每日新报

[导读]心存侥幸“隔夜酒” 以为酒醒却被罚 徐燕 通讯员 焦轩 孙颖 王楠

本市交警连续查获多起“隔夜酒”,但仍有司机心存侥幸,不把“隔夜酒”当回事儿。连续两天,交警河西支队解放南路大队在晨检中查获两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11月12日,交警解放南路大队在河西区南楼五岔路口开展晨检。8时16分许,交警在对一辆号牌为京N6Q3××的黑色奔驰小客车进行例行检查,当驾驶人靳某摇下车窗时,一股酒味扑鼻而来,交警仔细观察发现靳某不仅脸红而且眼睛还有些红肿,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驾驶人靳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8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原来,靳某前一晚聚餐饮酒后回家休息,早晨自以为已醒酒,他便驾车出来办事,没想到被交警逮了个正着,后悔不已。

无独有偶,昨天早晨,又是同一地点,又一名“隔夜酒”被查获。昨天8时23分,解放南路大队交警在新围堤道与大沽南路交口处,对沿新围堤道由西向东驶来的号牌为津KX60××的奇瑞牌小客车进行检查时,交警在与驾驶人薛某沟通时发现其呼出的气体中带淡淡的酒气,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薛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6毫克。驾驶人薛某一再表示,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过去这么久了应该没关系。交警提醒驾驶人,因每个人代谢程度不同,“隔夜酒”也会被检测出来的。面对事实,薛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两名驾驶人将会被依法处以罚款18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此,交警提醒,切莫小看“隔夜酒”的威力,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交通违法。

编辑:zmh

关键字:隔夜交警驾驶人靳某解放南路大队薛某晨检酒精检测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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