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 要闻 文化 企业 理财 保险 消费 公司 区域 创业 责任 时评 调查
首页 > 财经频道 > 上市公司 > 正文


不顾窗口期超比例卖股 丽鹏股份高管违规套现近2亿元

时间:2019-01-11 09:35:41   来源:大众证券报

[导读]不顾窗口期,超比例卖股,丽鹏股份(002374,股吧)(002374)接连出现高管违规减持的行为,且发生在同一位高管——副董事长、董事汤于身上。从2017年12月27日起,一年多时间汤于已累计套现1 885亿元。除高管大额套现外,丽鹏股份还面临子公司诉讼、业绩下滑等问题。

不顾窗口期,超比例卖股,丽鹏股份接连出现高管违规减持的行为,且发生在同一位高管——副董事长、董事汤于身上。从2017年12月27日起,一年多时间汤于已累计套现1.885亿元。除高管大额套现外,丽鹏股份还面临子公司诉讼、业绩下滑等问题。

三个月连收两份监管函

1月10日上午,深交所对丽鹏股份股东汤于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显示2017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期间,汤于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丽鹏股份4645万股,占丽鹏股份总股本的5.29%。汤于作为丽鹏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丽鹏股份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停止买卖丽鹏股份的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按股东权益变动公告显示的减持均价计算,4645万股的卖出数量,金额高达1.885亿元。

事实上,这已是汤于第二次收到监管函。2018年11月12日,深交所中小板管理部第一次对其发函表示关注,原因是:丽鹏股份于2018年10月30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而汤于在2018年三季报披露前3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票527.41万股,交易金额为1687.72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不得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对此,深交所要求汤于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汤于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应当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而再的违规减持,交易所仅是发函关注,如果没有实质性的处罚措施,威慑作用较小。要减的,迟早都会减的。”一市场人士对记者分析称。

日前,丽鹏股份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解除质押的股份正是汤于的472.59万股。截至1月8日,汤于持有公司6149.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87%,累计质押股份0股。

诉讼缠身 业绩连降

除高管大额套现外,丽鹏股份还面临子公司重大诉讼、业绩下滑等问题。

丽鹏股份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二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18)最高法民辖终401号)、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就此,作为公司债券“17丽鹏G1”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发布声明称,上述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取决于法院的判决结果,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业绩方面,丽鹏股份在2017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下降42%之后,2018年前三季度继续下滑,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300.7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79.22%,营业收入为9.6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24.66%。

值得注意的是,丽鹏股份原实控人孙世尧等溢价80%转让控制权时,签订了一份“业绩保障”协议。根据双方约定,上市公司原有的瓶盖及园林经营业务将在各方约定的期间内,仍由孙世尧等四人负责经营且须对已有业务在2018年、2019年的经营业绩累计不低于2017年经营业绩的165%进行保障,且任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均不低于6000万元。

目前协议进展如何?2018年公司是否能就此扭转业绩下滑的局面?如果净利润仍然像前三季度一样“不争气”,转让控股权计划是否还能顺利进行?针对这些疑问,丽鹏股份上市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以“正在开会,看公告”为由,未予正面回应。

记者 陈慧

编辑:zmh

关键字:丽鹏股份高管套现期超公司汤于业绩比例股东

声明:网上天津登载此文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如有侵权,请与本站客服联系。信息纠错: QQ:9528213;1482795735 E-MAIL:1482795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