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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响水爆炸事故现场继续进行现场清理和污染废水处置工作

时间:2019-03-27 08:58: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导读]视频:盐城响水“3·21”爆炸事故环境监测:空气连续稳定达标来源:中国新闻网中新网盐城3月27日电(记者朱晓颖谷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6日公布,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环境监测人员继续对事故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园区河流闸内、闸外及灌河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3月26日,事故现场继续进行现场清理作业和污染废水处置工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6日公布,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环境监测人员继续对事故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园区河流闸内、闸外及灌河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3月26日,事故现场继续进行现场清理作业和污染废水处置工作。

根据26日10时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26日10时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处苯浓度为0.845毫克/立方米,超标6.7倍;事故地下风向2000米、3500米处苯、甲苯、二甲苯监测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

自3月25日18时开始,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处苯时有超标,结合清理作业现场空气专项监测结果分析,认为超标主要原因是事故现场作业导致前期被埋污染物重新暴露,持续挥发造成下风向超标。

新丰河:闸内26日10时氨氮浓度为256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127倍;二氯甲烷为0.85毫克/升,超标41.5倍;苯胺类为3.24毫克/升,超标31.4倍;化学需氧量为334毫克/升,超标7.4倍;二氯乙烷为0.074毫克/升,超标1.5倍;苯为0.024毫克/升,超标1.4倍;三氯甲烷为0.088毫克/升,超标0.5倍。闸外氨氮为2.97毫克/升,超标0.5倍;其余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从变化趋势看,新丰河闸内氨氮仍严重超标,苯胺类超标倍数仍处于高位,化学需氧量、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苯也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新丰河水量较大,目前已筑起多道土坝进行截流,数据虽有波动,但整体污染仍较为严重。

新农河:新农河闸内无水,采集下游水样分析,下游26日10时氨氮为5.34毫克/升,超标1.7倍;化学需氧量为104毫克/升,超标1.6倍;苯胺类为0.24毫克/升,超标1.4倍。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新民河:污水经过处置已经开始外排,闸内、闸外26日10时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灌河入海口、厂区排污口下游3公里2个点位26日10时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监测力量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完)

编辑:zmh

关键字:响水超标事故监测现场标准污染26日限值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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