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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严惩黑恶势力,集中宣判7案64人

时间:2019-03-27 09:01:15   来源:长沙晚报

[导读]严惩黑恶势力,集中宣判7案64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第7次集中宣判,是宣判黑恶犯罪大要案件最多的一次长沙出台《办法》奖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朱炎皇通讯员邱杨雨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张议等4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邓洪喜涉黑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彭展保等26人涉黑案(衡阳县人民法院一审),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

全省法院扫黑除恶第7次集中宣判,是宣判黑恶犯罪大要案件最多的一次 长沙出台《办法》奖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张议等4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邓洪喜涉黑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彭展保等26人涉黑案(衡阳县人民法院一审),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张军华等2人涉黑案(隆回县人民法院一审),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贺前兵涉黑案,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吴亮平涉黑案(赫山区人民法院一审),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欧阳晓勇等29人涉黑案(宁远县人民法院一审)。昨日,湖南各级人民法院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共7件64人,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第7次集中宣判,也是集中宣判黑恶犯罪大要案件最多的一次。

农贸市场命案主犯判处死刑

昨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张议等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议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周某等人的经济损失3万余元。刘定波、周智国、赵志湘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1年。

法院查明,2017年6月24日16时许,上诉人张议以被害人周某在湘潭县石潭镇农贸市场内经营没有交费为由,伙同周智国对周某实施殴打。随后,张议又因收费问题与周某的妻子——被害人张某发生冲突,张议拿起店内一把木柄尖刀捅刺了张某背部一刀。张某倒地后,张议纠集原审被告周智国、上诉人刘定波继续对张某、周某拳打脚踢。当日17时许,被害人张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自2011年以来,上诉人张议纠集同伙寻衅滋事,对冯某军、赵某海、周某林、刘某宇、张某龙、王某平、王某林、郭某等多人实施殴打,并损毁他人财物;2016年1月18日、19日,上诉人张议组织多人,采用挂锁锁门、拦截车辆等方式,封堵镇政府大门和进出路口,每次时间近3个小时。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张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在刺伤张某后,还纠集上诉人刘定波、原审被告周智国继续殴打张某,并阻止死者家属进行施救,还利用伤害张某一事来威胁其他未交“凳子费”的租赁户,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依法应予严惩。上诉人张议纠集同伙,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湘潭县石潭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上诉人张议及其同伙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上诉人张议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前述裁定。

无恶不作为害衡阳

昨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彭展保等2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下半年开始,彭展保陆续网罗社会闲杂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形成了以彭展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祁东县城大部分渣土工程,攫取非法利益,并将聚敛的部分钱财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维系其组织成员日常生活支出。为逞强争霸,他们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还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插手民间纠纷,利用组织势力收取保护费和高利贷。该犯罪组织连续作案长达4年,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组织淫秽表演等犯罪行为16起,致伤25人,造成财产损失8.7万余元。该犯罪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祁东县境内已形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

2018年12月20日,衡阳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组织淫秽表演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彭展保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周咪、段文涛、周蕊等其余25人分别判处15年8个月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彭展保等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对全案事实的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聚众斗殴称霸宁远

2014年6月,被告人欧阳晓勇、欧平等聚众斗殴,在永州市宁远县城名气大增。欧阳晓勇刑满释放后,纠集欧阳伟、欧阳刊等多名有前科及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替人“了难”、聚众造势插手民间纠纷、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2016年7月,欧阳晓勇纠集七八十人在宁远县碧景园工地聚众斗殴,为房地产老板“了难”,造成极大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了以欧阳晓勇、欧阳伟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欧阳刊、李伟、欧阳超、欧阳霜、欧阳四江为骨干成员,以何勇军、欧平、何伟为积极参加者,以欧泊利、荆金友、欧阳宁波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通过插手房地产行业的民间纠纷,形成了房地产开发商有纠纷就找欧阳晓勇等人“了难”的局面,以暴力、威胁方式向在宁远县各宾馆和娱乐场所组织、介绍卖淫的唐进义等人收取保护费,控制宁远县城地下卖淫市场,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宁远县内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

宁远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欧阳晓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欧阳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欧阳霜等2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在此次集中宣判中,湖南各级人民法院不仅对欺行霸市、持刀故意伤害摊主致死的恶势力头目张议二审维持死刑判决,而且坚持深挖细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漏网之鱼邓洪喜、贺前兵均被绳之以法,充分展示了湖南各级人民法院严惩黑恶势力的重大成果,彰显了湖南各级人民法院不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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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邱杨雨生)昨日上午,全省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指出,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湖南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统筹指导,下更大决心、用更大力气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毒瘤”。要统筹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部署和阶段工作重点,抓好依法严惩和综合治理,坚持扫黑除恶和破“网”打“伞”同步推进。要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成效。要进一步强化专业审判力量,完善工作制度,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开展宣传、普法,充分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战果和良好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以良好姿态迎接中央督导组来湘督导工作。要压实领导责任,湖南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要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要强化整改落实,围绕中央督导的工作重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要强化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决不允许对上级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长沙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出台

举报黑恶势力可奖5万元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聂映荣)为深入推进长沙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日前,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长沙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可获数千元至数万元奖励。

《办法》明确的奖励对象为举报长沙市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事实、证据和线索,或者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具体藏匿地点或其他相关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举报人获得奖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或证据,且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了重要或关键性作用;举报的情况对破案或者追逃有重大价值,且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奖励范围:司法机关事先掌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其他依据相关规定不属于奖励范围的。

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视情形给予奖励:根据举报,公安机关侦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刑事拘留(或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主要犯罪嫌疑人10人以上,奖励1万元至2万元;侦破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刑事拘留(或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主要犯罪嫌疑人10人以上,奖励0.5万元至1.5万元;侦破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刑事拘留(或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主要犯罪嫌疑人3人以上,奖励0.5万元。

检察机关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的,追加奖励0.5万元至1万元;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的,追加奖励0.3万元至0.5万元;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的,追加奖励0.3万元。

人民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审判决的,追加奖励0.5万元至2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的,追加奖励0.2万元至1万元;以恶势力犯罪团伙一审判决的,追加奖励0.2万元。

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要分子的,每名奖励1万元;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其他主犯、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每名奖励0.8万元;抓获在逃其他涉黑涉恶犯罪人员的,每名奖励0.5万元。举报人能详细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事实并能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关键证据,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的,在原奖励金额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20%的上浮比例给予奖励。举报人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缉令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按照公告或通缉令规定的奖金数额予以奖励,不重复实施奖励。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在线索传递过程中,只通报举报内容,不得泄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在奖金发放过程中不得泄露举报人的领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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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

0731-96110

0731-85010202

举报邮箱

csxz110@sina.com

举报信箱(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扫黑办

邮编:410014

举报信箱(二)

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路市公安局

刑侦支队二大队

邮编:410004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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