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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垃圾分类变为公众的习惯

时间:2019-07-15 08:22:1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导读]事事关心让垃圾分类变为公众的习惯6月25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将现行法律中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从一节升格为专章,并明确提出“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自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开始普遍推行强制垃圾分类。北京、江苏、广州、深圳等地,也已相继启动制定修订相关地方法规。由此不难感受到,我国垃圾分类正在纳入法治框架。

 

6月25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将现行法律中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从一节升格为专章,并明确提出“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自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开始普遍推行强制垃圾分类。北京、江苏、广州、深圳等地,也已相继启动制定修订相关地方法规。由此不难感受到,我国垃圾分类正在纳入法治框架。

垃圾分类全覆盖的紧迫性

垃圾围城是当今困扰我国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垃圾填埋场侵占土地、垃圾渗滤液造成长期污染、垃圾填埋场焚烧厂遭周边公众抵制的矛盾如不解决或将引发更为严重的问题。

解决垃圾围城问题,首先必须做好垃圾分类,一方面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防止有害垃圾被不当处理,导致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人人参与垃圾分类、人人都能正确进行垃圾分类,是解决城市垃圾困境关键中的关键。垃圾分类,是基本的民生问题,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一件好事,更是一件大事。

从这些年的实践看,开展垃圾分类并逐步实现全覆盖,具有现实的紧迫性,是大势所趋。但让垃圾分类变为公众的习惯,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有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对杭州海底捞绍兴路店垃圾分类不规范的问题,清运人员多次指出并建议整改,但店家总是无动于衷,当地城管局作出限期整改、否则“拒运”的措施后,这里的垃圾分类立马见效了。

从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来看,好习惯,是可以培养和塑造的。当然,好习惯的养成往往需要一个过程。

鼓励和引导的法宝不能丢

宣传发动、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开展工作的传家宝。在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的同时,鼓励和引导的法宝也不能丢。

国内垃圾分类鼓励引导了这么多年,效果不佳的原因和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比较粗放有关。近年来,随着环保理念的普及,绝大多数公众知道应该进行垃圾分类,也有参与的愿望,却往往不知道该怎么分、往哪放。比如,在一项调查中,有一半人认为霉变香菇干是干垃圾,另一半人认为是湿垃圾,垃圾分类还处于靠“猜”状态。要解决公众垃圾分类参与度不高、分类准确率低的问题,还须切实改进垃圾分类引导和鼓励的办法,下绣花功夫,行贴心服务。

——制定统一的垃圾分类办法、投放方法、收集与处理流程,并通过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而告之。当前,各地垃圾分类的类型与标准不一致、回收箱形体与标识不一致、要求不一致,公众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后就可能不知如何是好。要增强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必须降低分类投放难度,让垃圾分类简单、易行,使公众在国内走遍天下都能做到正确分类、正确投放。

——推出多种可供公众选择、方便公众参与的垃圾分类鼓励、奖励办法。比如,在超市、大卖场建立玻璃瓶等包装物、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系统,将回收物折算成货款,公众前往买酱油、醋等小件物品时,顺手将废弃物带到超市,既完成了垃圾分类回收,又节省了开支,公众何乐而不为?这也是德国等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国家的成功经验。再比如,江苏扬州、句容等地推出“互联网+垃圾分类”数据平台,市民可以利用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生活用品;广东东莞将回收的厨余垃圾转化为有机肥,免费提供给公众养花,等等。这些都是被实践证明为提高公众垃圾分类积极性的好办法。

——通过一定途径,将公众每天丢弃的垃圾量、造成的环境负担,以及垃圾分类处理的好处等信息告诉公众。让公众明白自己对环保作出的贡献,使之有一种建设清洁文明城市的成就感、荣誉感,以及明白还存在哪些不足等,以此可以让公众对垃圾分类有更客观的认识,从而凝聚共识。还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动交流活动,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从而让垃圾分类这件最难推广的小事,变为每位公众的习惯行为和自觉行动。

贺震(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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