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 要闻 文化 企业 理财 保险 消费 公司 区域 创业 责任 时评 调查
首页 > 财经频道 > 上市公司 > 正文


深天地A实控人林凯旋遭监管 深圳证监局:不符合收购人条件

时间:2019-08-02 07:23:3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导读]每经记者曾剑每经编辑陈俊杰耗资18亿元,耗时1年多,林宏润(男)和林凯旋(女)夫妇终于在今年2月成功入主深天地A(000023,SZ)。然而,林凯旋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位置还没坐热,便遭到当头一棒。深天地A8月1日晚披露,深圳证监局给林凯旋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指出,经核查发现,林凯旋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不符合收购人的条件。

 

耗资18亿元,耗时1年多,林宏润(男)和林凯旋(女)夫妇终于在今年2月成功入主深天地A(000023,SZ)。然而,林凯旋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位置还没坐热,便遭到当头一棒。

深天地A8月1日晚披露,深圳证监局给林凯旋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指出,经核查发现,林凯旋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不符合收购人的条件。

管理层责令改正

《每日经济新闻(博客,)》记者注意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为:“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其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鉴于上述情况,深圳证监局决定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林凯旋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林凯旋对上述行为进行整改。改正完成前,受林凯旋支配的股东广东君浩不得行使其持有深天地A股份的表决权。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条指出,实际控制人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议案。证监会责令实际控制人改正,可以认定实际控制人通过受其支配的股东所提名的董事为不适当人选;改正前,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行使其持有股份的表决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未拒绝接受实际控制人及受其支配的股东所提出的提案的,证监会可以认定负有责任的董事为不适当人选。

进口钢铁代理起家

回顾历史,2017年12月19日,广东君浩分别与宁波华旗同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和陕西恒通果汁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广东君浩共收购上述三家企业持有的深天地A股份38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39%。收购完成后,广东君浩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林凯旋、林宏润夫妇分别持有广东君浩70%、30%股权,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后续协商,上述股权交易总价约18亿元。

今年2月12日,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林凯旋、林宏润夫妇正式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据广东君浩2017年12月披露,林凯旋于1973年8月出生,曾先后担任广州天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市万得盛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市天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荔湖高尔夫球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东烨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而烨龙集团曾介绍,创始人林宏润、林凯旋夫妇在1995年凭借着父辈在业界的好口碑,最早在海南从事进口钢铁代理,后来又在广东开设过钢管厂、冷轧板厂、螺纹钢厂,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现在带领烨龙集团经营房地产、金融业、新高科技、文化产业和高尔夫球会等业务。

编辑:zmh

关键字:林凯旋收购人深圳证监局实控公司上市天地实际控制广东君浩

声明:网上天津登载此文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如有侵权,请与本站客服联系。信息纠错: QQ:9528213;1482795735 E-MAIL:1482795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