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首页
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 > 正文


双十一下单后却没货了 法律人士:下单成功即合同成立

时间:2019-12-12 08:59:4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导读]原标题:双十一熬夜抢的单被“砍”了,有客服回复:聚众薅羊毛违法......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双十二”马上就到不少小伙伴又摩拳擦掌要“买买买”但有些消费者可能没有心情因为“双十一”下单的货遭遇“没货了”不少消费者通过投诉成功维权

“双十二”马上就到

不少小伙伴又摩拳擦掌要“买买买”

但有些消费者可能没有心情

因为“双十一”下单的货

遭遇“没货了”

不少消费者通过投诉

成功维权

1

熬夜抢优惠券

熬夜抢下订单

却遭遇“库存货没了”

连日来,数十位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称,11月1日凌晨在天猫zsou走索旗舰店花一元购买了一张“满1000元使用500元”的优惠券,商家称该优惠券可在“双十一”活动期间叠加使用,然而“双十一”当天凌晨在该店下单,后来却遭遇商家拒不发货。

11月19日以后,一些还没有收到货的消费者催问该店客服,得到的答复则是,“你下单的链接是库存货,现在已经没有货了”,对有的消费者,客服还提出了补偿50元的解决方案。有时客服不耐烦,还会斥责说话不客气的消费者“薅羊毛违法”。

2

消费者通过网络多方投诉

曾拒不发货的商家

开始发货

对于客服提出的退货要求,有的消费者表示了拒绝,并开始通过网络进行投诉。

11月20日,网友@美喵喵070 就在微博上发起了微博投诉:“走索确定不发货了!”并呼吁网友一起维权。

浙江消费者叶女士也是投诉维权者当中的一位。

叶女士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双十一那天,她在走索旗舰店用叠加的优惠券共下单买了4双鞋子,折后共计花费43.88元。之后也遭遇“库存货已没货”。

叶女士发现她下单购买的链接还能打开,但客服的解释是:“现在的链接是新货,您拍单的是库存货,库存货没了,发不了。”

拒绝商家提出的50元补偿后,叶女士分别通过12315平台和黑猫投诉平台进行了投诉。

投诉的效果很明显。记者了解到,12月4日,走索旗舰店的工作人员主动向叶女士致电索要了订单号,并于当日下午发货。

12月9日,叶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反馈称,她已经收到了货,但四双鞋中有两双并没有按照订单发货。“折腾这么长时间,真的不想再折腾了。”

 

叶女士还向记者说,她的一个朋友也在双十一期间购买了走索的鞋子,但至今还没有发货,“应该是没有投诉的原因吧”。

12月9日,广东网友“A放羊的小姑娘”、浙江网友“ylp520”也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通过多方投诉后,开始拒绝发货的“走索”也通知她们已经发货了。

“太累了。”浙江网友“ylp520”这样说。

 

12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多次致电天猫走索旗舰店客服电话,对方提示一直处于忙线中。

3

双十一熬夜“抢”到了便宜货

却等不来发货

法律人士指出

下单成功即代表合同成立

商家不发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网络搜索显示,“双十一不发货”成为近期网友关注热点及投诉热点。百度“双十一”“不发货”关键词,显示的结果页达478万条。

12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关键词,搜到了965条结果。

其中涉及不少知名品牌。

“商家开展双十一促销的真实意图,多为通过优惠活动刷销售流量或收集用户个人信息。”12月10日,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路律师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说。

常路分析指出,今年1月1日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49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网络购物合同自用户选择该商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即宣告成立。消费者已经下单而商家不发货,这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编辑:zmh

关键字:下单投诉合同消费者中国消费者双十一走索发货客服女士

声明:网上天津登载此文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如有侵权,请与本站客服联系。信息纠错: QQ:9528213;1482795735 E-MAIL:1482795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