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首页
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 > 正文


携程、飞猪、微信被举报 网络抢票赚差价是否违法?

时间:2019-12-20 09:02:15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导读]来源:经济之声原标题:有人把携程、飞猪、微信举报了……网络抢票“赚差价”是否违法?记者:赵珂又到了一年一度春运购票季,这几天,一个有关网络抢票的话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志海:江西青年刘某利用抢票软件加价倒卖火车票,获利三十多万,一审被法院认定为倒卖车票罪。但在二审中,诉辨双方经过两个多小时辩论,法官却很慎重地没有当庭宣判,直到现在都还没给出定论。

又到了一年一度春运购票季,这几天,一个有关网络抢票的话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志海:江西青年刘某利用抢票软件加价倒卖火车票,获利三十多万,一审被法院认定为倒卖车票罪。但在二审中,诉辨双方经过两个多小时辩论,法官却很慎重地没有当庭宣判,直到现在都还没给出定论。

@洛亚:双方争论的焦点一是刘某的行为到底是非法加价牟利,还是正常的民事代理;二是这种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他还让第三方购票平台也卷入这场争论。

@爱之灵:刘某举报了携程、飞猪、微信、高铁管家等抢票软件,因为用户在这些平台购买加速包,会提高抢票成功率。根据概率大小,平台收取10元到50元不等的费用。如果刘某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第三方购票平台是否也涉嫌犯罪?

对于刘某的举报,公安机关的回复是查无实据。这样的回复,并没有消除争议。

@半亩田:两者的购票过程和盈利手段极为相似,结果却大相径庭。为什么个人这么做就是违法,要面临牢狱之灾,但是第三方平台就是合法的?

@天山雪菊:两者还是有很大不同。刘某购买了几百个假身份,而且用破坏性程序购票,可能损害计算机程序安全。而第三方平台都有购票资质,他们收取的费用应该被认定为网络服务费。

@雨林:平台确实有购票资质,但它没有加速资质呀!很多人没有用那些加速服务,可能就买不到票。所以,刘某和第三方平台其实都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有专家认为,法律上应当对个人和第三方购票平台的行为,有一个明确统一的认定标准,明晰“罪”与“非罪”的边界。

@月光早茶:现在抢票的手段多种多样,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已经不能完全适应,需要做出适当调整,因为公众在认识上已经产生了一些混乱。

@翠竹:随着春运临近,“抢票大战”已经正式打响。在高铁服务软硬件升级的同时,我们也期待网络抢票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更好保障人民群众便捷出行和自由购票的平等选择权。

编辑:zmh

关键字:抢票携程网络刘某平台购票违法微信差价第三方

声明:网上天津登载此文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如有侵权,请与本站客服联系。信息纠错: QQ:9528213;1482795735 E-MAIL:1482795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