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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吵架儿子放火烧被子 网友:消防意识要从小培养

时间:2020-02-02 10:51:30   来源:天津消防

[导读]自打这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以来,群众的每一根汗毛都颤栗着,每一根神经都紧绷着,人心惶惶、沸沸扬扬。今天消防蜀黍给大家换一道菜品尝一下不...

自打这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以来,群众的每一根汗毛都颤栗着,每一根神经都紧绷着,人心惶惶、沸沸扬扬。

今天消防蜀黍给大家换一道菜品尝一下不同的“味道”,比如说下面这富有“戏剧性”的一幕“未成年并不是任意妄为的借口消防意识还是要从小培养”。

在湖南长沙一名中学生与母亲起了争执随后点燃被子引发火灾。

据围观群众拍摄的视频显示,起火的住宅位于一幢居民楼的低楼层。大火透过窗户烧到了窗外,冒出阵阵黑烟,火势看似比较凶猛。

但有不明真相的群众,夸大其词,针对网传“学生挥刀砍母亲后点燃煤气”一事,警方回应网传系谣言,男生因学习问题与母亲发生口角,随后动手打了母亲,但并非网传的挥刀砍人后点燃煤气。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

5月8日晚,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某中学男生因学习成绩问题,在家中与母亲发生口角。该男生用拳头动手殴打其母亲,其母无大碍,随后该男生用打火机点燃家中被子。消防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火势,现场无人员伤亡。目前,事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件一出立马引来网友热议。

不少关注消防的朋友纷纷表示虽然犯事的是未成年人,但这种恶意纵火的行为还是应该要负法律责任的。


放火罪

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燃烧财物时,不管财物是他人所有还是自己所有,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属于放火。

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有哪些?

1.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2.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放火罪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还有一些网友表示教育还是要趁早啊

小编非常赞同最后这位网友的观点,消防意识还是要从小培养,不然看似不起眼的举动也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影响。

典型案例

1、为一己私欲 酿成惨剧

2018年4月23日广东省清远市一男子在KTV唱歌时向女服务员表白遭拒,又因灵芝交易不成心生恼怒,放火烧掉KTV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9月11日,该案公开宣判,以放火罪一审判处刘纯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纵火泄愤 还谎报火警

2018年2月19日,湖北恩施巴东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民房失火,调查发现原是户主儿媳因和公婆闹矛盾心怀不满,携带3个震天雷鞭炮和打火机,从侧楼楼梯进入公婆家纵火泄愤,事后还报警谎称失火。目前女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刑拘。

未成年并不是任意妄为的借口,消防意识还是要从小培养,切莫因为一时的冲动脑热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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