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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偿付能力总体良好 “亮黄灯”公司亟待增资

时间:2020-02-05 08:40:02   来源:金融时报

[导读]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日前表示,当前,我国银行业保险业保持稳健运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4.6%,拨备覆盖率186.1%,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7.5%,流动性稳定,风险抵御能力较强。春节前后,各家保险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也相继出炉。据《金融时报》记者梳理统计,截至2月3日24时,已有58家寿险公司和56家财险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上发布了去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日前表示,当前,我国银行业保险业保持稳健运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4.6%,拨备覆盖率186.1%,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7.5%,流动性稳定,风险抵御能力较强。

春节前后,各家保险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也相继出炉。据《金融时报》记者梳理统计,截至2月3日24时,已有58家寿险公司和56家财险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上发布了去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在行业偿付能力整体保持充足的背景下,个别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表现不容忽视。

中法人寿借款超2.5亿元

依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需要同时满足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等三项监管要求,方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由此来看,在《金融时报》记者所统计的上述114家保险公司中,只有中法人寿在去年第四季度的偿付能力未能“过关”。事实上,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困局由来已久,而且目前仍未见到转机。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19年第四季度,中法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充足率进一步下滑,两项指标数据已经由去年第一季度的-8468.51%恶化至-16130.78%。在去年第三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中,中法人寿也是唯一获评D类公司的险企。

谈及目前所面临的风险,中法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由于资本金长期未得到补充,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评估体系下,公司经营费用支出导致实际资本持续下降,其总体偿付能力低于监管要求水平。中法人寿还表示,自2005年成立以来,该公司资本金从未得到过补充,因持续亏损,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自2017年4月便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同时,由于偿付能力不足,经营费用管控,中法人寿还面临人员流失、招聘困难、部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的困难。

在增资方面难有突破的情况下,偿付能力陷入困境的中法人寿只得继续向大股东鸿商集团借款来应对自身出现的流动性风险,同时用以支付存量保单到期、退保等与客户相关的利益支出,满足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需要。

记者梳理相关数据发现,2019年,中法人寿共9次向大股东鸿商集团借款,累计金额5400万元。在2018年,中法人同样向后者借款9次,但金额更高,达6910万元。自2017年以来,中法人寿已经合计27次向鸿商集团借款,累计借款金额超过了2.5亿元。

渤海财险偿付能力逼近监管线

如果说偿付能力困局难解的中法人寿是长期高挂“红灯”,那么伴随着保险公司业务转型发展和市场表现波动,一些险企偿付能力也会因此亮起“黄灯”。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19年第四季度,渤海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2.61%。在去年第三季度,渤海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便由第二季度的141.79%下降至128.85%。《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等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保险公司为重点核查对象。

渤海财险偿付能力下降或许与渤海财险推动发展对资本需求较大的非车险业务有关。渤海财险2020年工作会议就提出,“加快推动业务结构转型升级”。

但无论原因如何,加快推进增资事宜无疑是眼下摆在渤海财险面前的急迫问题。在2020年工作会议上,渤海财险也表示将加快推进混改增资。

公开资料显示,渤海财险于2005年开业,是首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财险公司。在2012年,渤海财险引入大洋洲最大的非寿险公司澳大利亚保险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目前,在股权方面,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62%,为第一大股东。澳大利亚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位居第二和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6.92%和15.38%。其余3家股东中,北方国际(000065,股吧)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3.54%,天津联津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持股比例均为6.77%。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近日,渤海财险已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增资项目。挂牌信息显示,渤海财险通过公开方式增发股份不超过9.68亿股,意向投资方认购股份每股价格不得低于(含)1.0331元,本次增资同股同价。增资完成后,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70.26%,新增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9.74%。新引入投资方数量不限,渤海财险有权决定是否启动择优遴选程序确定最终投资方、增资价格及最终投资方认购股份数量。

对于此次募资的用途,渤海财险表示,主要用于该公司偿付能力的补充以及对投资、非车险领域发展的支持。

可见,无论是为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还是出于推动下一步转型发展的考量,保险公司通过增资来补充自身资本实力仍是较为迫切的需求。偿付能力在去年曾一度逼近监管红线的中煤保险就已经在增资事宜上取得进展。偿付报告显示,2019年第二季度,中煤保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20.31%,迫近监管红线。虽然该数值在第三季度有所回升,但中煤保险仍选择通过增资扩股来补充资金以支撑业务发展,并且满足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监管要求。近日,中煤保险发布公告表示,拟在原有9亿股股本的基础上,将按1.002元/股向新进投资者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增发股份3.2亿股,增资完成后,后者持股比例为26.23%,此次增资等待监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编辑:zmh

关键字:能力偿付公司险企充足率中法人寿渤海增资财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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