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 要闻 文化 企业 理财 保险 消费 公司 区域 创业 责任 时评 调查
首页 > 财经频道 > 消费 > 正文


天津同润堂大药房第六十三店口罩"未明码标价"被处罚

时间:2020-02-11 09:22:13   来源:中国网

[导读]原标题: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第六十三店口罩“未明码标价”被处罚中国网财经2月10日讯日前,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宁市监造罚〔2020〕1号)”显示,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三店因未明码标价被罚款2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三店于2020年1月27日以进货价格14.

中国网财经2月10日讯 日前,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宁市监造罚〔2020〕1号)”显示,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三店因未明码标价被罚款25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三店于2020年1月27日以进货价格14.95元每只的价格,由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配送3M口罩100只,其中30只由店员自己使用,未对外销售,70只以22元每只的价格售出,销售时未制作和摆放价签,未明码标价。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药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其违法所得493.5元,罚款2500元。

编辑:zmh

关键字:同润堂药房明码标价处罚口罩第六十三天津价格天津市

声明:网上天津登载此文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如有侵权,请与本站客服联系。信息纠错: QQ:9528213;1482795735 E-MAIL:1482795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