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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元的摄影写真支付时变“天价”?警惕超低价格

时间:2022-03-24 16:37:10   来源:人民网

[导读]摄影写真1688限时抢购19块9?兴致勃勃的购买拍摄后,买单时发现花了几千甚至上万?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起案例,...

摄影写真1688限时抢购19块9?兴致勃勃的购买拍摄后,买单时发现花了几千甚至上万?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起案例,某摄影写真公司因通过低价宣传诱导消费升级,并在提供摄影服务过程中强行推销化妆品,被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处以20万元罚款。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摄影写真消费要警惕超低价格,如果价格低到离谱,一定要谨慎选择。在预定摄影套餐时,尽量把后期可能的消费都做详细的注明。

  同时,消费者在选择摄影套餐时,对于各种照片效果比对,推销升级套餐等一定要自己拿定主意,对“车轮战”营销要学会“踩刹车”,一定要仔细阅读套餐合同内容,特别要看清维权条款。

  根据发布的案例,经查,当事人从2020年底起在店门口以及店内贴有“19.9限时抢购1688”的活动宣传海报,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进店咨询摄影服务,而在洽谈摄影服务的过程中,通过照片效果、服装、道具对比等方式不断诱导消费者升级消费,强行向消费者推销高价摄影产品套餐。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还发现,当事人采取预约制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摄影服务,但是在预约确定拍摄时间时,不会告知消费者需要携带化妆品以及化妆要求。而当消费者自带化妆品前来拍摄或者拒绝购买使用店内的化妆品时,当事人又通过软磨硬泡、制造障碍等手段强行推销化妆液、胸贴等产品,迫使消费者碍于面子或避免麻烦,不得不消费其他产品。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指出,当事人通过低价宣传诱导消费升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

  另外,当事人在提供摄影服务过程中强行推销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以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上海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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