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时间:2025-05-14 07:0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导读]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3日发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公告说,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根据《...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3日发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公告说,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一、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二、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另据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2日介绍,本次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美方取消了共计91%的加征关税,中方相应取消了91%的反制关税;美方暂停实施24%的“对等关税”,中方也相应暂停实施24%的反制关税。这一举措符合两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期待,也符合两国利益和世界共同利益。
公告说,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一、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二、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另据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2日介绍,本次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美方取消了共计91%的加征关税,中方相应取消了91%的反制关税;美方暂停实施24%的“对等关税”,中方也相应暂停实施24%的反制关税。这一举措符合两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期待,也符合两国利益和世界共同利益。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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