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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醉酒 还替别人“代驾”(图)

时间:2019-08-29 09:57:19   来源:每日新报

[导读]天津滨海交警一周查处涉酒违法101起 自己醉酒 还替别人“代驾”(图) 徐燕 通讯员 焦轩 刘媛

新报讯【记者徐燕 通讯员焦轩 刘媛】 8月20日至27日,天津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共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101起,该数据同比、环比均明显上升。

带着酒驾记录 醉驾送朋友回家

在滨海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港北大队,查处的一起醉驾机动车案件中,午饭后刚喝了酒的刘某在中午12时许,驾驶号牌为LAxx63的灰色小客车沿滨海新区胜利街行驶时,被交警拦截检查,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醉驾标准,随后经抽血检测确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251.4毫克。当时,刘某车上还乘坐着他的一位朋友。

交警查询后还发现,刘某曾于2018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理,2019年4月份已经过了驾驶证暂扣期间,7月份刚刚完成驾驶人知识学习,还没来得及参加考试。因此,刘某属于在驾驶证超分状态又再次发生涉酒驾驶违法行为。刘某表示,他是想送另一位喝醉酒的朋友回家。8月27日,交警港北大队已将刘某的驾驶证依法吊销,随后案件将被移送至属地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多项行动专治“侥幸心理”

就在同一天夜间的21时44分许,港北大队交警在胜利街还查处了另一起醉驾违法行为,驾驶人王某的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92毫克,构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王某同样表示知道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对交警解释称,酒后还开车的原因是觉得离家比较近,认为不会遇到交警。8月26日,王某的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并被移送至派出所接受后续调查处理。

8月20日至27日,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结合逢五、逢十集中专项行动、华北片区区域联合整治行动、多警联动超常规整治行动,通过集中组织开展了2次晨检、2次午检、8次夜检行动,共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101起,其中包括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0起,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2起。据统计,天津滨海交警近一周以来查处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同比、环比均明显上升,而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驾驶人也呈现出两个特征,一是多数都已经存在交通违法记录,二是对“不会遇到交警”存在侥幸心理。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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